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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2021-15号地块(暂定名)临时用电设计与施工工程比选公告

2021.07.16
文章来源: 安徽盐业地产集团     |     阅读次数: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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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安徽盐业地产灵璧有限公司拟对灵璧县2021-15号地块(暂定名)临时用电设计与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比选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工程名称:灵璧县2021-15号地块(暂定名)临时用电设计与施工工程

2、招选人:安徽盐业地产灵璧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项目位于安徽省灵璧县罗河路南侧、磬山路西侧;

2、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97.695亩,总建筑面积约163692.70m2,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30260.04m2,项目定位物业形态规划为开发商品住宅小区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容积率1.8-2.0;建筑密度≤22%;绿地率≥40%。由地下车库(包含人防工程)、11层住宅、17层住宅、23层住宅、1层商业(局部二层)等建筑业态组成;

3、招标范围:具体工程为以下(包含但不限于):临时用电方案的申报及确定、设计,由公共线路T接,组立水泥杆,安装杆上真空开关,相关线路连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及送电等所有内容。

三、参选人单位资格要求:

1、参选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送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类和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参选人业绩及其他要求:近3年(2018年7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为30万元及以上临时供电业绩或一个合同金额为300万元及以上小区供电业绩。

四、参选报价说明:

1、参选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自身经营情况报价;

2、比选人只对参选人的供电方案及总报价进行评审,中选人承包方式为包干价,包设计、包施工、包安全、包验收、包送电等。施工方案由施工方自定,但须报甲方确认(如线路走向、材料规格型号等)。该项目临时电的报批报建工作由乙方负责免费代办并保证通过,工程完工后由施工方提供竣工图及竣工资料3份;

3、设计容量要求:2台630KV·A,安装位置详见图纸;

4、报价时须提供详细的图纸和预算书;

5、临时用电工程质保期为3年,在三年内发生的非人为因素的质量损坏,均需承包人予以免费维修;质保期满后若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需负责维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若中选人在30天内非比选人原因不能完成报批送电等全部工作,比选人将不支付任何工程款;

7、中选人要书面承诺按时完成施工任务,按时送电,不能完成将承担所有责任,要承担合同价2倍违约金;

8、本项目控制价为30万元,超过此报价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五、拟签订的主要合同条款:

1、招选人与中选单位应根据本比选文件的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2、合同价款:固定总价合同;

3、合同工期:2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发布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4、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且报批送电后,支付至本期合同价款的80%,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余款3%待叁年质保期满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5、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国家正规机打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付至结算价款的97%时,乙方需提供结算价款的全额发票;

6、竣工结算程序:

(1)乙方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30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一式叁份(原件一份),由甲方将上述资料送交造价师和甲方指定的审价机构按照本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审核。乙方未经甲方而直接送交造价师和(或)审价机构的任何资料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乙方应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一次性提供完整结算资料,乙方逾期提交的任何资料将不被甲方接受(乙方结算报告送审后发生的新增工程除外)。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乙方让利,甲方不做增加调整。

乙方未按要求报送完整的结算资料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不完整或缺项导致结算工作无法进行的,或由于施工单位原因不配合导致结算工作无法进行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我公司将施工单位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限制施工单位在我公司各地开发项目的投标工作。

(2)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后,应配合甲方工程师在30天内确认项目结算资料,保证在工程竣工后40天内将完整的结算资料提交给甲方成本合约部。除非甲方要求增补结算资料,乙方逾期自行补交的结算资料不予受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漏算漏报一律视为乙方的优惠。

(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在收到项目结算资料四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并配合甲方办理政府相关手续。

(4)工程竣工结算由甲方初审后,甲方有权再指定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有权对甲方初审的竣工结算内明显不合理的合同价、各项取费、定额子目套用、材料单价及工程量等作出调整。

(5)关于分摊竣工结算第三方审计收费的约定:竣工结算经甲方和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结束后,如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不超过建设方审核总价5%的造价视为正常报送;若审减额超过5%,为不合理报送,施工单位承担超出5%部分的超额审计费。并将施工单位列入不诚信合作单位名单,限制其在我公司开发项目中的投标。甲方事先和乙方充分沟通确定结算计划,必要时可以签订结算计划协议书,严格执行。若乙方不能及时配合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结算工作,则结算金额按照甲方确定的执行,承包商不得异议。

7、竣工结算方式:最终合同结算价款=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等法定属招标人部分金额)±工程变更造价±合同和比选文件规定可调整工程造价。

8、特殊说明

(1)为确保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规范、高效实施,加强项目实施企业诚信履约意识,强化监督管理,保障项目建设,预中选候选人需接受招标人的约谈,未经约谈、未签署廉政承诺书之前,不发放中选通知书和签订合同,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之前,被约谈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廉政约谈或拒绝约谈的,或拒绝签署廉政承诺书的,取消该企业中选资格并将其列入失信名单。

(2)在任何情况下,双方都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依法解决争议,不得已暴力、威胁、胁迫、闹事等方式对待另一方或人员。承包人必须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农民工管理。如有承包人及其民工以任何理由采取任何形式扰乱发包人,对发包人工作秩序造成影响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日的违约金。连续2天以上或累计超过3次以上或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有损失承包人自负。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管理,违章作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拒不服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管理的,每发生一次将按500-1000元进行处罚。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申报,未经验收擅自隐蔽,将按1000-2000元处罚。且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剥离检查,不论是否合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六、比选资料递交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安徽宿州市泗县虹乡路与北二环路交口徽盐虹都府营销中心二楼会议室;

3、报价文件中应包含:技术标、商务标

①技术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企业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电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

②商务标:投标函、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③施工图纸及清单报价书电子版:拷贝到U盘里面,放入技术标里面;

注:技术标2本(分正、副本)、商务标2本(分正、副本),用两个档案袋胶装密封,一个档案袋装技术标,一个档案袋装商务标,封面需注明技术标、商务标,密封处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按照要求密封,缺少以上任何一项均按废标处理。

4、本次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5、相关资料电话索取;

6、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逾期未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其它

1、临时供电设计费包含在本次报价范围内;

2、中选人需承担施工过程中用水、用电等相关费用或按照结算价的0.7%扣除;

3、招选人在施工过程中有权根据需要对中选人的承包范围进行增减,对增减的费用按投标人的报价进行调整;

4、本工程质保期为叁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电之日起算。

八、评选办法:

1、由比选人组成评选小组对参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设计文件的优劣也是比选条件之一,精心设计,合理报价是中选的前提条件;

2、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前提下,由比选小组根据参选单位的报价、方案、质量标准、企业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选单位;

3、本次比选由比选人综合评议,合理低价中标,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选,且比选人无义务对投标人未中选原因做出解释;

4、比选人方将在确定中选单位后通知各参选单位。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盐业地产灵璧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宿州市泗县虹乡路与北二环路交口徽盐虹都府营销中心二楼成本部  

联系人:纪工、罗经理

电 话:0557-7560685


安徽盐业地产灵璧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