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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盐业地产灵璧有限公司灵璧县2021-15号地块(暂定名)广告牌制作与安装比选公告

2021.08.03
文章来源: 安徽盐业地产集团     |     阅读次数: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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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安徽盐业地产灵璧有限公司开发的灵璧县2021-15号地块(暂定名,以下简称项目)建设需要,现对项目广告围挡施工进行公开比选活动,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安徽省灵璧县罗河路南侧、磬山路西侧,项目总占地97.695亩,总建筑面积约163692.70m2,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30260.04m2,项目定位物业形态规划为开发商品住宅小区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容积率1.8-2.0;建筑密度≤22%;绿地率≥40%。由地下车库(包含人防工程)、11层住宅、17层住宅、23层住宅、1层商业(局部二层)等建筑业态组成;

2、资金来源:自筹。

二、比选范围与内容:

灵璧县2021-15号地块(暂定名)广告牌制作与安装。详见附件清单及图纸。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参选人需具备广告围墙施工资质、类似业绩;

3、类似业绩:近五年(2016年7月1日至今)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为30万元及以上广告牌制作与安装或临时围挡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范围与内容:

1、本次比选内容为:7米高喷绘广告牌(包含喷绘广告牌、钢架体、基础以及半年后更换一次喷绘广告牌等所有费用)、LED射灯(含电源、线缆等所有材料)、7米高仿绿植广告牌(包含仿绿植广告牌、钢架体、基础等所有费用)、不锈钢(玫瑰金)背发光字(含电源、电线电缆、灯光等)、2米高彩钢板围挡(包含彩钢板、钢架体、基础等所有费用);

2、综合单价包括且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安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二次搬运费、水电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企业管理费、复检费、成品保护、市容报建相关费用、防疫要求、场地清理、规费、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

3、以上数量均为暂定量,结算时按实际验收合格的最终数量乘以全费用综合单价;

4、签订合同时,全费用综合单价不再调整;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验收;

6、需自行处理解决现场遇到的拆迁户、城管、园林等部门协调问题;

7、本项目控制价为90万元,超过此报价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五、拟签订的主要合同条款:

1、招选人与中选单位应根据本比选文件的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2、合同价款:报价人所列的分类项目综合单价,结算时不予调整,长度据实结算;

3、合同工期:2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发布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4、付款方式: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剩余3%在质保期(质保贰年)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5、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国家正规机打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付至结算价款的97%时,乙方需提供结算价款的全额发票;

6、竣工结算程序:

(1)乙方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30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一式叁份(原件一份),由甲方将上述资料送交造价师和甲方指定的审价机构按照本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审核。乙方未经甲方而直接送交造价师和(或)审价机构的任何资料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乙方应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一次性提供完整结算资料,乙方逾期提交的任何资料将不被甲方接受(乙方结算报告送审后发生的新增工程除外)。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乙方让利,甲方不做增加调整。

乙方未按要求报送完整的结算资料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不完整或缺项导致结算工作无法进行的,或由于施工单位原因不配合导致结算工作无法进行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我公司将施工单位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限制施工单位在我公司各地开发项目的投标工作。

(2)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后,应配合甲方工程师在30天内确认项目结算资料,保证在工程竣工后40天内将完整的结算资料提交给甲方成本合约部。除非甲方要求增补结算资料,乙方逾期自行补交的结算资料不予受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漏算漏报一律视为乙方的优惠。

(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在收到项目结算资料四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并配合甲方办理政府相关手续。

(4)工程竣工结算由甲方初审后,甲方有权再指定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有权对甲方初审的竣工结算内明显不合理的合同价、各项取费、定额子目套用、材料单价及工程量等作出调整。

(5)关于分摊竣工结算第三方审计收费的约定:竣工结算经甲方和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结束后,如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不超过建设方审核总价5%的造价视为正常报送;若审减额超过5%,为不合理报送,施工单位承担超出5%部分的超额审计费。并将施工单位列入不诚信合作单位名单,限制其在我公司开发项目中的投标。甲方事先和乙方充分沟通确定结算计划,必要时可以签订结算计划协议书,严格执行。若乙方不能及时配合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结算工作,则结算金额按照甲方确定的执行,承包商不得异议。

7、竣工结算方式:最终合同结算价款=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等法定属招标人部分金额)±工程变更造价±合同和比选文件规定可调整工程造价。

8、特殊说明

(1)为确保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规范、高效实施,加强项目实施企业诚信履约意识,强化监督管理,保障项目建设,预中选候选人需接受招标人的约谈,未经约谈、未签署廉政承诺书之前,不发放中选通知书和签订合同,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之前,被约谈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廉政约谈或拒绝约谈的,或拒绝签署廉政承诺书的,取消该企业中选资格并将其列入失信名单。

(2)在任何情况下,双方都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依法解决争议,不得已暴力、威胁、胁迫、闹事等方式对待另一方或人员。承包人必须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农民工管理。如有承包人及其民工以任何理由采取任何形式扰乱发包人,对发包人工作秩序造成影响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日的违约金。连续2天以上或累计超过3次以上或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有损失承包人自负。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管理,违章作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拒不服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管理的,每发生一次将按500-1000元进行处罚。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验收申报,未经验收擅自隐蔽,将按1000-2000元处罚。且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剥离检查,不论是否合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六、质量保证:

1、参选人所使用的工程原材料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有关质量标准;

2、参选人报价时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中选人需自行解决施工过程中用水、用电等;

七、比选资料递交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1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安徽宿州市泗县虹乡路与北二环路交口徽盐虹都府营销中心二楼会议室;

3、报价文件中应包含:技术标、商务标

①技术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企业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企业类似业绩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施工组织设计;

②商务标:投标函、报价单;

注:技术标2本(分正、副本)、商务标2本(分正、副本),用两个档案袋胶装密封,一个档案袋装技术标,一个档案袋装商务标,封面需注明技术标、商务标,密封处加盖公章,以上资料按照要求密封,缺少以上任何一项均按废标处理。

4、本次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5、相关资料电话索取。

6、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八、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

1、成交原则:我公司将组成评选小组,在满足采购需求与图纸设计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由评选小组根据报价公司提供的的商务报价、制作期限、质量标准、报价单位的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中选制作单位。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2、该报价一经评选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比选文件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就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所有比选活动。

3、供应商应根据本比选文件中各项要求编制报价函,一切降低本比选文件要求的报价函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盐业地产灵璧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宿州市泗县虹乡路与北二环路交口徽盐虹都府营销中心二楼成本部  

联系人:纪工、罗经理

电 话:0557-7560685


安徽盐业地产灵璧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