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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徽盐虹都府项目基坑变形监测比选公告

来源: 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9.09.20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拟对徽盐·虹都府项目二期住宅区基坑变形监测进行公开比选活动,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择,现将有关比选情况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安徽省泗县虹乡路与花园路交口西南侧;

2、建设规模:本次比选范围为15#A(紫金园)地块,15#A地块为紫金园住宅区,总建筑面积130194.10㎡,住宅建筑面积为106588.07㎡,配电房公厕187.33㎡,地库建筑面积为人防7945.52㎡、非人防15473.13㎡。

二、比选内容

本次比选内容:本地块内基坑变形监测方案及报价。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主项资质为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含工程测量)资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企业业绩:企业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一个或以上的类似项目工程业绩(住宅小区10万平方米及以上)工程质量合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下同);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相关要求

1、本次报价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报价采用综合单价,该单价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费、材料费、加工制作费、安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水电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后期维修费、资料收集费、利润、各种风险、验收费、税金并注明税率等所有费用(总承包管理配合费已包含总承包施工单位报价中,本工程报价不必考虑,本工程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为小规模纳税人请注明税率)。 

2、工期要求:根据基坑工程进展及验收时间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招选人或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

3、中选单位必须承诺: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合同,并赔偿由此造成招选人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4、该项报价一经评标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一经做出报价,有效期内不可撤回。

5、参选人应根据比选文件中各项要求编制报价函,一切降低本比选文件要求的报价函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6、拟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

(1)、招选人与合作单位应根据本询价函的规定,签订正式合同。

(2)、合同价款:报价人所列的分类项目综合单价,结算时价格不予调整。

(3)、付款方式:乙方提交该地块所有成果报告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结算审计定案后付至该地块结算定案价的100%,付款前,乙方须提供与付款金额一致的国家正规机打增值税专用发票。

7、乙方施工用水、电按实际使用计量,费用由乙方承担或按合同金额的7‰自行与总承包单位协商结算。

8、本次控制价为人民币6万元,超过此报价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9、竣工结算程序:

(1)乙方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乙方递交全部基坑变形观测数据并验收合格后30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一式肆份(原件一份),由甲方将上述资料送交造价师和甲方指定的审价机构按照本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审核。乙方未经甲方而直接送交造价师和(或)审价机构的任何资料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乙方应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一次性提供完整结算资料,乙方逾期提交的任何资料将不被甲方接受(乙方结算报告送审后发生的新增工程除外)。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遗漏项目均作为乙方让利,甲方不做增加调整。

乙方未按要求报送完整的结算资料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不完整或缺项导致结算工作无法进行的,或由于施工单位原因不配合导致结算工作无法进行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我公司将施工单位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限制施工单位在我公司各地开发项目的投标工作。

(2)乙方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结算资料后,应配合甲方工程师在30天内确认项目结算资料,保证在工程竣工后40天内将完整的结算资料提交给甲方成本合约部。除非甲方要求增补结算资料,乙方逾期自行补交的结算资料不予受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漏算漏报一律视为乙方的优惠。

(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在收到项目结算资料四个月内完成项目竣工结算,并配合甲方办理政府相关手续。

(4)工程竣工结算由甲方初审后,甲方有权再指定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有权对甲方初审的竣工结算内明显不合理的合同价、各项取费、定额子目套用、材料单价及工程量等作出调整。

(5)关于分摊竣工结算第三方审计收费的约定:竣工结算经甲方和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结束后,如总核减额占造价咨询单位及甲方终审审定价的百分之五(5%)以内的,第三方咨询单位审计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但经造价咨询单位及甲方终审审定的工程结算价的核减额达到或超过终审价的百分之五(5%)时,超过百分之五(5%)部分所增加的全部审价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从剩余工程款中代扣支付给支付给造价咨询单位。

如若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不超过建设方审核总价5% 的造价视为正常报送;若审减额超过5%但不超过10%的,公司将对施工单位处以超出部分5%部分核减额的 1% 的扣款处罚;若审减额超过10%但不超过15%的,公司将对施工单位处以超出部分10%部分核减额的 1.5% 的扣款处罚;若≥ 15% ,公司将对施工单位处以超出部分15%部分核减额的 2% 的扣款处罚。并将施工单位列入不诚信合作单位名单,限制其在我公司开发项目中的投标。

结算工作计划。甲方事先和乙方充分沟通确定结算计划,必要时可以签订结算计划协议书,严格执行。若乙方不能及时配合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结算工作,则结算金额按照甲方确定的执行,承包商不得异议。

10、竣工结算方式:最终合同结算价款 =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等法定属招标人部分金额)±工程变更造价±合同和招标文件规定可调整工程造价。

11、特殊说明

(1)为确保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廉洁、规范、高效实施,加强项目实施企业诚信履约意识,强化监督管理,保障项目建设,预中选候选人需接受招标人的约谈,未经约谈、未签署廉政承诺书之前,不发放中选通知书和签订合同,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之前,被约谈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廉政约谈或拒绝约谈的,或拒绝签署廉政承诺书的,取消该企业中选资格并将其列入失信名单。

(2)在任何情况下,双方都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依法解决争议,不得已暴力、威胁、胁迫、闹事等方式对待另一方或人员。承包人必须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农民工管理。如有承包人及其民工以任何理由采取任何形式扰乱发包人,对发包人工作秩序造成影响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日的违约金。连续2天以上或累计超过3次以上或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有损失承包人自负。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管理,违章作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拒不服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管理的,每发生一次将按500-1000元进行处罚。

五、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9月26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地点:安徽泗县虹乡路与北二环路交口徽盐虹都府售楼部二楼会议室;

3、报价文件中应包含(分两个部分,封面需注明技术标、商务标):

①技术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企业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业绩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②商务标:报价单(应详细罗列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及各合价、税率);

以上资料须整理装订成册、档案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相关报价资料索取为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六、评选原则

我公司将组成评标小组,在满足工程采购需求与图纸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由询价小组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的报价、期限、质量标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采用合理低价中标。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宿州市泗县虹乡路与北二环路交口徽盐虹都府营销中心  

联系人:纪工、罗经理

电 话:0557-7560685


                                                               泗县徽盐置业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0日